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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用无人机和低空经济快速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是谁、正在运行什么航空器、相关识别信息是否能够被正确发送和识别”越来越重要。
无人机远程识别装置主要用于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远程识别、运行识别、Remote ID、广播识别以及网络识别功能进行测试。
在不同采购项目和研发项目中,这类设备也经常被称为无人机远程识别测试装置、无人机Remote ID测试设备、无人机运行识别测试系统、无人机广播识别测试仪、无人机网络识别测试系统、无人机身份识别测试装置。
这些叫法虽然不同,但核心目的基本一致:通过无线接收、网络通信、数据采集和协议解析等方式,检查无人机运行过程中输出的识别信息是否能够按照规定方式产生、发送、接收和解析。
因此,搜索“无人机识别测试设备”“Remote ID测试”“无人机运行识别测试”的客户,实际需要的往往就是这一类测试系统。
无人机在低空环境中运行时,仅依靠肉眼通常无法快速确认航空器身份。
远程识别技术可以让无人机在运行过程中按照规定方式发送相关识别信息,使监管、运行服务和相关系统能够获取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身份或运行信息。
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已经将远程识别列入强制性安全要求,并设置了对应的试验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介绍中明确指出,该标准包含远程识别在内的17项强制安全要求及相应试验方法。
在GB 42590-2023标准结构中,第4.2条为远程识别要求,第5.2条为远程识别试验方法,附录A还对远程识别进行了进一步规定。
因此对于无人机制造企业而言,Remote ID已经不仅是软件功能问题,而逐渐成为整机安全验证和合规检测中的重要测试项目。
GB 46750-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已经正式实施。
该标准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实施日期为2026年5月1日,目前状态为强制性、现行,归口及主管部门均为中国民航局。
这意味着无人机运行识别已经进入更加明确的标准化阶段。
对于无人机厂商、检测机构以及低空运行相关研发单位而言,未来在设计无人机远程识别测试设备时,不能只看“有没有发出一个无线信号”,还要关注识别信息的形成、传输、接收、解析以及运行识别功能是否满足实际适用规范。
因此,无人机远程识别装置现在也可以称为无人机运行识别测试系统。
在实际市场搜索中,“Remote ID”经常被直接翻译成“远程识别”。
而我国现行标准体系中,还使用了“运行识别”这一更加明确的术语。
从测试设备角度,可以把它理解为:无人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和发送识别信息,而测试系统负责接收、解析并验证这些信息。
中国民航局相关运行识别文件明确涉及广播式运行识别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并要求关注报送信息内容、信息格式、报送方式以及功能性能等。
因此实际建设测试系统时,通常不能只设计单一的数据读取功能,而应根据被测无人机实际采用的识别方式配置对应测试模块。
广播式识别可以理解为无人机在运行过程中,通过无线方式向周边广播相关识别信息。
测试设备需要能够在规定测试环境中接收这些广播数据,然后对数据进行解析和记录。
对于研发实验室而言,比较重要的不只是“能不能收到”,还包括识别数据是否持续产生、数据内容是否完整、字段是否能够正确解析,以及无人机不同工作状态下识别功能是否保持正常。
因此,无人机广播识别测试装置通常需要配置无线接收模块、协议解析模块、数据记录模块及上位机测试软件。
具体通信方式、数据字段和技术指标应以无人机实际适用标准及产品技术要求为准,不能简单用一个固定协议覆盖所有无人机。
网络式运行识别通常需要通过通信网络将无人机相关运行识别信息传输到相应服务或管理系统。
因此网络识别测试更关注无人机端、网络链路和数据服务之间的信息传输过程。
无人机网络识别测试系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配置网络通信接口、数据接收、协议解析、时间记录和异常状态监测等功能。
对于研发验证,还可以研究网络中断、网络恢复、信息更新以及不同运行状态下的数据发送情况。
因此,“无人机网络识别测试设备”和“无人机广播识别测试设备”虽然都属于远程识别测试,但测试环境和数据获取方式并不完全相同。
从测试系统设计角度,通常需要围绕识别信息获取、数据解析、信息完整性、通信状态、发送过程、运行状态以及测试结果记录等方面进行验证。
测试过程中,可以记录无人机启动、待机、起飞、运行和停止等不同阶段的识别功能状态,并根据适用标准和技术要求确认识别信息是否能够正常产生和传输。
对于需要进行研发分析的项目,还可以增加原始数据保存、通信日志、时间戳记录、异常信息提示以及测试报告输出功能。
对于不同厂家、不同通信方式的无人机,测试项目应根据实际识别方案进行配置,不能简单把所有无人机采用同一套固定参数。
不是完全一回事。
GB/T 41300-2022《民用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目前仍为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主要内容是民用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
唯一产品识别码可以与无人机身份识别信息存在关联,但它本身并不等同于完整的Remote ID或运行识别测试体系。
简单来说:
唯一产品识别码解决的是“这架无人机是谁”;远程识别或运行识别关注的是“无人机运行过程中如何把相关识别信息发送出去并被系统识别”。
所以在网站SEO内容中,可以同时出现“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和“无人机远程识别测试”,但不应该把GB/T 41300-2022直接写成“无人机Remote ID性能测试标准”。
这样写专业性更高,也避免标准对应关系错误。
一套完整的无人机远程识别测试系统,可以根据项目配置无线信号接收模块、网络通信模块、协议解析模块、数据记录模块、工业电脑和测试软件。
如果测试对象涉及多种识别方式,还可以采用模块化结构,根据实际项目增加不同通信接口或无线接收模块。
上位机软件可以用于实时显示接收到的无人机识别信息,同时保存原始数据、解析结果、通信日志及测试记录。
对于第三方实验室或企业质量检测,还可以增加自动测试步骤、结果判定和PDF、Excel等试验报告输出功能。
设备选型之前,应先确认无人机采用哪种远程识别或运行识别方式。
同时还需要确认被测无人机支持的无线通信方式、通信频段、网络接口、识别数据协议、需要验证的数据项目以及是否需要自动生成试验报告。
如果客户只说“我要测试无人机Remote ID”,还不足以确定完整设备配置。
正确的设备选型应该先确认:
无人机属于哪一类产品、采用哪种识别方案、需要依据哪个标准、测试广播识别还是网络识别、是否需要协议解析以及是否需要与第三方平台或服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这也是无人机远程识别测试系统与普通无线信号接收设备最大的区别。
无人机远程识别装置适合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无人机研发实验室、无人机检测机构、第三方实验室、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低空经济相关技术研究单位。
特别是对于准备进行GB 42590-2023相关产品安全验证以及GB 46750-2025运行识别研究的项目,提前建设远程识别测试能力有助于在产品研发阶段发现问题,而不是等到后期检测阶段再进行修改。
普通无线测试设备通常重点关注频率、功率、带宽等射频参数。
而无人机远程识别测试设备关注的是无人机身份和运行识别信息本身是否按照规定方式产生、传输和解析。
因此它不仅需要无线接收能力,还需要理解无人机识别协议和数据结构。
测试软件必须能够将接收到的数据转换成研发和检测人员能够查看的识别信息,并保留完整测试记录。
这也是为什么单纯使用频谱仪或普通无线接收器,通常无法替代完整的无人机远程识别测试系统。
采购无人机Remote ID测试设备时,首先应明确测试标准和无人机识别方式。
如果主要针对GB 42590-2023远程识别功能验证,应根据相关远程识别要求配置测试项目。
如果还涉及当前运行识别要求,则应结合GB 46750-2025进一步确定测试方案。GB 46750-2025已经于2026年5月1日实施,因此现在建设新的无人机识别测试系统时,建议把它纳入方案考虑。
其次还要确认是否测试广播式、网络式或者两种方式都需要测试,以及测试系统是否需要提供原始数据记录、协议解析、异常报警和自动报告。
深圳市朗斯科检测仪器有限公司可根据被测无人机的通信方式、频段、识别协议、适用标准及测试项目设计无人机远程识别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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