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型号:LSK-CQ
空气净化器臭氧浓度测试系统适用于GB4706.45-2024/IEC60335-2-65:2005(Ed2.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第32章(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中规定的安装房间体积不超过30m3的空气净化器的臭氧浓度测试。
空气净化器臭氧浓度测试系统适用于GB4706.45-2024/IEC60335-2-65:2005(Ed2.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第32章(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中规定的安装房间体积不超过30m3的空气净化器的臭氧浓度测试。

1 适用范围
1.1 适用标准GB4706.45-2024/IEC60335-2-65:2005(Ed2.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1.2 标准的要求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4706.1-2024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电力装置产生的臭氧浓度不应超过规定的要求。
通过下述试验,确定是否合格:
在一个密闭的房间内进行试验,房间的尺寸为:2.5m×3.5m×3.0m,墙壁表面覆盖聚乙烯板,空气净化器按照说明书要求放置。在桌面上使用的空气净化器放置在离地板高约750mm的房间中yang。
房间保持温度约25℃和相对湿度约50%,空气净化器以额定电压通电24h。如果拆除过滤器为较不利状态,则应拆除过滤器。
臭氧取样管设置在距空气净化器空气出口50mm的位置,试验开始时先测量本底臭氧浓度,然后将试验中测得的ZUI大浓度减去本底臭氧浓度。
臭氧浓度百分比应不超过5×10-6
注:如果安装说明书规定空气净化器安装的房间体积超过30m3,则试验房间尺寸应相应地增加。
常用名称:空气净化器臭氧浓度测试房、臭氧释放量测试舱、空气净化器臭氧测试舱、臭氧浓度环境舱、空气净化器有害物质释放测试舱。
主要用于空气净化器运行过程中臭氧浓度及相关释放特性的测试。设备通过控制试验空间、背景浓度、空气混合和采样条件,连续监测净化器运行前后臭氧浓度变化,用于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及安全性能验证。
国内空气净化器产品安全目前可依据GB/T 4706.45-2024,并与GB/T 4706.1-2024配合使用;GB/T 4706.45-2024等同采用IEC 60335-2-65:2015。国际项目还应关注目前最新的IEC 60335-2-65:2023。空气净化器性能评价可同时结合GB/T 18801-2022,臭氧浓度测试的具体条件和判定值应以产品采用的标准及认证要求为准。
不同市场和认证体系对试验舱尺寸、采样位置、运行档位、背景条件和数据判定方法可能存在差异,设备配置前应明确最终执行标准及目标检测项目。
测试前完成试验舱清洁和背景臭氧浓度确认,将被测空气净化器按规定状态放置并运行,通过臭氧分析仪连续采集规定位置的臭氧浓度。关键参数包括试验舱有效容积、背景浓度、采样高度、采样时间、温湿度、空气混合条件和仪器测量范围。
试验系统应重视舱体密闭性、背景清洁、采样管路材料和分析仪器校准。臭氧测试尤其应避免不适合的管路材料或残留污染造成吸附和测量偏差。
系统通常由密闭试验房、空气循环混合系统、臭氧浓度分析仪、采样管路、温湿度监测、空气置换净化系统和数据采集软件组成。选型时应明确样品尺寸、臭氧测量范围、检测下限、目标标准及是否需要多点自动采样。
更多设备可查看空气净化器试验舱。深圳市朗斯科检测仪器有限公司可提供AHAM CADR、臭氧浓度及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环境舱和实验室配套方案。